幾年前依縣府規定擬定了校內超額辦法...
草率地通過了...
因為當時的時空背景並沒有減班的壓力...甚至還可以增班...也增聘教師...
如今面臨減班...面臨超額...才驚覺當初校內所規定的超額辦法有些不妥...
不完善的積分表與超額辦法當然有重新討論的必要...
本來我認為教評會委員會重新設定出一個公平競爭的積分表...
不管資深資淺的差別...不管專任導師行政的差別...
考慮資淺但也尊重資深...尊重導師行政但也考慮專任...
但今天在學校網路所公佈的草案卻讓我很傻眼...
我們有何權利讓沒意願超額的人被迫超額呢???
唉...我個人預測了一下...
結果卻是一份標準後進先出的積分表...
雖然考量到行政與導師的差距...
但卻加大了資深與資淺的分數...
希望此次的期末校務會議能多考慮多討論...
能有個完善公平的結果...
PS:超額是個殘酷的現實...會有公平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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